2013年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徐州)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江苏公务员资讯网时间:2013-06-06
四、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教育网及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16-83889173
联系人: 肖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6-83889009
联系人:曹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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