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招聘69名教师公告

来源:教师招聘网时间:2013-06-06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尾数四舍五入)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自动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核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考核工作由区教育局按有关程序进行。结论为合格或不宜聘用。自动放弃考核或不宜聘用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在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衢江区教育网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批,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为3年。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未在2013年8月1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上述原因取消的,人员不作递补。

新聘用教师实行人事代理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除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公务员录用、服兵役外,受聘人员在首次聘用期内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聘用山区库区定向招聘岗位的,至少在山区库区服务3年,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调动或参加选聘,违约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其它事项

1、代理报名的,须提供报名委托书(附件2)、本人及代理人身份证。

2、为提高报名效率,方便审查,请考生自行下载《衢州市衢江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贴好照片),并按表格内容填写完整,再根据岗位应聘条件,在报名时将所须的材料复印件按以下顺序用订书机装订好:报名表→(委托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或说明)→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证明、普通话证书)等。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归还考生。

3、考生在招聘中提供虚假材料或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本次招聘在区纪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570-3838091。

5、本次考试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培训班,所有和本次考试有关的培训与招聘单位无关。

6、招聘相关信息只在“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衢江区教育网”发布。

7、本公告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衢江区教育局:0570-3838902;衢江区人力社保局:0570-3838728

附件:

1、2013年衢江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本表由考生自行下载、用黑色水笔或钢笔如实填写,填写要规范)

2、衢江区人事招聘委托书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

二○一三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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