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方案(二)

来源:考德上公培时间:2013-06-05

(2)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应聘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和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201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或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请邮寄到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3)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规定,收取考务费80元,于来校参加笔试时收取。

(4)报名和邮寄地址:福州鼓楼区江厝路黄埔19号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邮编350012。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591-87721724。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应聘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不达1:3的,报省公务员局同意后开考。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从笔试成绩达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如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招聘人数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

3、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

4、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网站(网址:www.fjcc.edu.cn),不再另行通知。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纳入学校事业编制,按国家规定享受学校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江厝路黄埔19号

邮编:350012

电话:0591-87721724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及福建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1-87861330

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2013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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