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泰州市高港区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来源:高港区人民政府时间:2013-06-04
(六)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笔试专业知识成绩,如笔试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笔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在指定网站公布。在职人员和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体检时间详见体检通知书,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学科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政审)
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共同组织考察(政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考察(政审)不合格,取消选岗资格: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2.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3.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学籍的;4.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党察看处分的;5.近三年内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7.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8.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或另有规定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因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在同学科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开选岗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选岗通知书》,同时,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不能提供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等详见《选岗通知书》。
选岗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选岗通知书》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选岗必须由报考者本人参加,每人限选所报学科的一个岗位,岗位一经选定,不得变更,未选岗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出现岗位缺额时,在同学科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公开选岗结束后,在高港人事人才网、高港教育网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泰州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高港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全程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本简章由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港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6966546(区人社局) 86966188(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86966163(区纪委)
指定网站:高港人事人才网(http://www.gaogangjob.gov.cn)
高港教育网(http://www.ggedu.cn/)
附件:
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市高港区教育局
201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