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教育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来源:教师招聘网时间:2013-06-03
面试由区统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考生在规定时间说课完毕,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计算总成绩并确定体检人员
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之和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当报考同一学科的考生,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学历高低排序(硕士以上学历毕业生、硕士毕业研究生、“985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普通院校本科一批、二批、三批毕业生)予以确定。如果学历再次相同,组织专家重新命题进行面试,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区劳动就业服务局一楼大厅和峰峰就业创业网公布。
六、体检
体检医院由区统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临时指定。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负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七、考核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要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对个人档案和近年来的现实表现以及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区劳动就业服务局一楼大厅和峰峰就业创业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选择学校
对拟聘用人员分学科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选择学校。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时,按学历高低排序(硕士以上学历毕业生、硕士毕业研究生、“985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普通院校本科一批、二批、三批毕业生)选择学校。
十、聘用审批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二)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对招聘人员实行聘用,由学校经区教育局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统一招聘的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限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年到期后,经综合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办理转正手续,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意见,报聘用审批机关批准,解除聘用合同。
(三)新聘用人员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聘用到本岗位,聘用期满5年后方可流动。
十一、其他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其中一项的;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其中一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发现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聘资格,并自取消考聘资格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招聘。
(三)对考生因违纪、体检、考核及其它原因被取消资格或主动放弃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信息发布方式采取网上发布和现场发布相结合的方式。峰峰就业创业网(http://www.ffjycyw.com)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区劳动服务就业局一楼大厅为现场信息发布处,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0310—5182288 (区人社局人事科)
0310—8338166 (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十三、本公告解释权归峰峰矿区统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因工作需要,经峰峰矿区统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有权对有关招聘程序和招聘环节作出调整。
附件:
峰峰矿区统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三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