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城县检察院等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来源:山西人事考试网时间:2013-06-03
(四)考核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核人选。
体检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实施,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县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
考核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部门和县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进行资格复审。
体检和考核不合格造成缺额的,按岗位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须在60分以上),且须经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部门审核批准。
(五)公示
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束后,招聘领导组根据笔试、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网站以及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与管理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及各用人单位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除合同。
五、有关要求
1、本次招聘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坚决杜绝差错失误、徇私舞弊、泄露考题的现象发生,若有违犯,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予以处理。
2、应聘人员必须诚实守信,遵守招考纪律和要求。凡是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安排,不按时到岗者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4、本方案由公开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
六、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0356-4239351、阳城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0356-4239373、阳城县人社局事业股
监督电话:0356-4229110、阳城县纪委监察局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考生报名后,要及时关注阳城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以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网站,招聘工作的每一项安排,都将在网上发布,不再另外通知考生,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