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福建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05名编制内工作人员通告

来源:福建省公务员局时间:2013-06-01

三、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一)报名程序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2013年6月3日8:00至6月7日17:30)。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泉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qzks.com)的“在线报名”栏目查询岗位,并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后应及时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人民币80元整。有关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及其支付方法等问题可通过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咨询。报名及缴费系统将于2013年6月7日17:30关闭。

2.资格初审(2013年6月3日8:00至6月8日17:30)。考生报名并成功缴费后,由组织人事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应在缴费成功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考生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可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

对于资格审核不合格或因所报考岗位未达到开考条件而被取消考试的报考人员,建行网银将于笔试结束后一个月内退还其已缴纳的报名费。进入面试、考核阶段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将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生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复核确认的结果为准。

3.准考证下载及打印(2013年6月17日以后)。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考生应按时打印并保管好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未打印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笔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报名注意事项

1. 考生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失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2.考生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生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彩色免冠标准证件照。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

4.考生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报考对“其他条件”(如中级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等)有作要求的岗位的考生,应在报名系统中的“其他条件”栏中如实填写本人对应的真实情况,未如实填写者将不予通过审核。

5.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考生可减免考务费用。此类考生应先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再于笔试当天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考点主考室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用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应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特困家庭的考生,应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四、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除南安市博物馆讲解员专技岗位、南安市文化馆专技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外,其他岗位的考试只采取笔试的方式。

(一)笔试

岗位拟聘人数与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注明紧缺急需专业的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1.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其中:〈综合基础知识〉题型与公务员考录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基本一致,行政工勤岗位(岗位代码为05、06)仅考《综合基础知识》)。

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

2013年6月22日上午9:00--11:00:《综合基础知识》;

2013年6月22日下午14:30-16:30:《申论》。

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设在南安市区,具体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4.加分办理。根据我省、泉州市及我市有关规定,南安市公务员局将于笔试结束后为符合享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优惠政策的考生办理加分手续。具体事宜将于笔试结束后在南安人事人才网另行发布通知。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包括:

(1)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于2013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考生。

(2)符合《关于做好2011年大学生村官聘任期满有关工作的意见》(闽委组综[2012]38号)规定的于2013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2011年大学生村官。

(3)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4)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其中,在最后一学年(正式毕业前)入伍并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退役士兵,视为符合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5)符合中共南安市委办公室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第二批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的通知》(南委办[2008]7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南安市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6)符合中共南安市委办公室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服务民营企业“二次创业”人才引进优惠措施的意见》(南委办[2012]106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考生。

特别说明:(1)报考面向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大学生村官或“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的考生,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考生,不享受加分政策;(2)除闽人发〔2006〕10号文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考生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5.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于笔试结束约15个工作日后登录南安人事人才网查询笔试原始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6.笔试成绩合格线。《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的笔试成绩合格线均为50分。行政工勤岗位的考生笔试卷面成绩为《综合基础知识》的卷面成绩;其它岗位考生的笔试卷面成绩按《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各占50%的比例计算。

笔试成绩(加分后,下同)未达到合格线者,一律不予参加面试或考核。其中,符合笔试加分条件并办理加分手续的考生,按笔试卷面成绩与加分分值累加计算其笔试成绩。[工勤岗位:笔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加分成绩;其它岗位:笔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申论》成绩)*50%+加分成绩]

(二)面试

本次招聘岗位除南安市博物馆讲解员、南安市文化馆的岗位需组织面试外,其他岗位均不另行组织面试,笔试面试分值比例为5:5。面试有关事项如下:

1.面试人选的确定。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

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其中,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2.面试人选资格复审。由组织人事部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报考不面试岗位的考生,其资格复审与面试岗位考生资格复审同时进行。

3.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限内完成。

(三)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仅需笔试的岗位的考生,其笔试总成绩即为其综合成绩;报考还需面试的岗位的考生,按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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