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甘肃省定西市人保局定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甘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时间:2013-05-31
四、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占开发区管委会事业编制,工资列入开发区财政预算。聘用人员系初次参加工作或原工龄不满一年的,均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按事业单位同期同类人员确定工资。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政策公开、岗位公开、条件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五公开”制度,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派员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聘用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开发区管委会及其所属职能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关系的,不得应聘开发区管委会相应的有关部门人事及财务管理岗位,也不得应聘与本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名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不得参与招聘工作。
对弄虚作假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如有违纪情况发生,查实后由纪检监察部门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监察局) 0932—8213734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2—8223350
甘肃定西经济开发区纪工委:13993203293
业务咨询电话:
甘肃定西经济开发区综合办公室:18219828908
附件:
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肃定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