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8年湖南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329人公告

来源: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18-03-21


  五、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考察考核等方式进行。具体各岗位考试方式详见《岗位表》。
  (一)笔试
  1.面向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不进行统一的笔试考试,以考察考核的方式进行,对考察考核合格者,即择优聘用。
  2.到高校设立报名点、考点,面向985、211高校2018届毕业生岗位考试方式、时间、地点详见《岗位表》。
  3.其他招聘岗位均需进行笔试。
  (1)笔试内容详见《岗位表》中“笔试类别(专业)”。
  (2)笔试时间为2018年4月29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5月中旬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3)笔试开考比例。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纪律要求和违纪处理。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各岗位面试方式和是否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详见《岗位表》。
  (1)面向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以考察考核方式进行,不另进行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2)到高校设立报名点、考点,面向985、211高校2018届毕业生岗位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淘汰,不低于80分者进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淘汰,不低于70分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其他招聘岗位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对象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低于60分者淘汰,报考人员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不低于60分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低于60分者淘汰。
  (4)进行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岗位,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六、成绩合成和排名
  (一)面向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考察(考核)成绩
  (二)面向985、211高校2018届毕业生岗位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4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60%
  (三)其他招聘岗位成绩合成
  1.笔试+面试的岗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岗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30%
  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其余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的排前;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按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的排前。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的重点是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环节放弃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对空缺名额是否递补,视情况决定。如须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批准,决定递补的,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按前述规定),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一)确定拟聘用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二)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聘用。公示期满,对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人事编制等进人手续。

  九、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http://rsj.zhuzhou.gov.cn/ 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资格复审公告、面试公告、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在招考过程中,被机关录用为公务员或参加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被录取的(从拟录用公示起始日计算),应如实向招聘单位报告,并终止参加我市本次招聘。对参加本次招聘已公示和聘用后放弃的,以及试用期内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2年内不得参加我市招聘考试。
  (四)本次招聘被聘用者,如符合株洲市人才引进政策规定对象者,将按照株洲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30条措施》(株发〔2017〕8号)文件及其配套细则,落实奖励优惠措施(可以申报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享受医疗保健、子女就学、配偶就业、休假疗养等优待服务;根据人才分类认定,可申请三年10—200万元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具体见附件4)。

  十、招聘服务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0731-28680204
  市人社局:  0731-28681082
  (二)招聘单位电话:(详见附件3)
  (三)举报监督电话:0731-28681523
  (四)考务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28681089


附件下载:

2018年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2018年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30条措施》的通知(株发〔201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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