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南安市2018公开招聘新任教师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时间:2018-03-13


  三、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详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及“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平台”上的相关公告、通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3月18日~3月24日;
  (二)报名形式: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按相应学科岗位及有关要求进行报名。在网上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由教育主管部门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报考者应及时上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资格复审为准。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招聘条件及要求,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后方可报名。要认真阅读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及“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平台”上的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请认真核对证书原件上的相关信息),并通过网上缴纳报名费用。为防止网络拥堵,建议报考人员合理规划上网时段,以便顺利报考并妥善保管好用户名、密码等个人报名信息,防止泄露或被盗用。如因错过报考时间,或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或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资格初审不通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全责。报考人员应在缴费成功后及时登录报考平台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通过报考平台进行申诉或改报其他岗位,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全责。
  四、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省、泉州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考生应于2018年3月26日、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南安市教育局人事科(南安市区新华大厦8楼806室)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加分申请手续,逾期一律不予办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3)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特别说明:(1)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考生,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2)除闽人发〔2006〕10号、闽政办〔2013〕87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考生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办理加分手续时应携带本人在报考平台初审成功的《报名登记表》(自行打印一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2018年南安市招聘新任教师笔试成绩加分申请表》(附件3)及“三支一扶”、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相关文件、服务证书、考核情况材料(必须加盖相关考核单位的公章)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报考者(即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应同时提供《泉州市“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服务证明》〔附件4,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后再交由服务地所在村(社区)、乡镇(街道)党委以及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盖章〕。未能到现场办理加分手续者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代办者需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
  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一)小学、幼儿园岗位(岗位代码:01-11):小学、幼儿园岗位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不进行面试。
  1.笔试:笔试由福建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笔试时间为4月15日,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打印、笔试地点、考试大纲及笔试成绩查询等信息详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平台”的相关公告、说明。
  2.成绩: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笔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二)中学岗位(岗位代码:12-20):中学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由福建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笔试时间为4月15日,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打印、笔试地点、考试大纲及笔试成绩查询等信息详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平台”的相关公告、说明。
  2.面试:
  ①面试人选:中学教师岗位按学科岗位招聘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折算百分制后与加分分值累加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下同)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其中,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如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并列者一同入围面试人选。
  ②面试时间:2018年6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③面试地点:福建省南安第一中学校本部。
  ④面试形式及内容: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成绩:中学教师岗位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特别说明: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考试总成绩50分为合格线(其中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岗位的合格线为45分,下同),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方可资格复审、体检、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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