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8年淮安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技术人员

来源:淮安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网时间:2018-03-13

  (三)操作考试
  1、岗位代码为32-34的岗位(手术麻醉科、临床护理)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拟参加操作考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操作考试),若进入拟参加操作考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2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操作考试人选。
  2、操作考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淮安市妇幼保健院网站(http://www.hasfy.cn/)另行通知。
  3、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其中须操作考试岗位的面试人选确定:在操作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应聘同岗位人员合计(笔试+操作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1.5倍的,合计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免笔试岗位(岗位代码为01-17的岗位),通过现场审核报名成功人员直接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淮安市妇幼保健院网站(http://www.hasfy.cn/)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方式,由淮安市妇幼保健院按招聘岗位分类组织面试。
  4、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对医院紧缺的取得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可简化程序,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由淮安市妇幼保健院组织专家对其专业技术水平进行综合考核。
  (五)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
  由淮安市妇幼保健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报考国家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考生,其身体条件还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安市妇幼保健院网站(http://www.hasfy.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在公示期间,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因考生个人原因而出现空额的,在同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没有报到的或逾期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相关岗位聘用人员聘用后二年内未取得相关执业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考生另行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淮安市妇幼保健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的人员责任自负。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和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淮安市妇幼保健院监察室:0517-80900377
  政策咨询电话:
  淮安市妇幼保健院:0517-80888229
  本公告由淮安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2018年3月8日 
  附件下载:
  1、2018年淮安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第二批)
  2、2018年淮安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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