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辽宁营口市直事业单位招聘86人公告
来源:营口人事人才网时间:2018-01-29
2018年营口市市直事业单位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结合营口理工学院等事业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的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不含现役军人和在校学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18年营口市市直事业单位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报考营口职业技术学院的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8年2月7日及以后出生);报考营口理工学院等其他事业单位的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2月7日及以后出生),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三、招聘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营口人事人才网(www.ykrc.com.cn)、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lnyk.lss.gov.cn)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是营口人事人才网(www.ykrc.com.cn)、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lnyk.lss.gov.cn)。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2月7日9时至2月9日12时登录营口人事人才网(www.ykrc.com.cn)、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lnyk.lss.gov.cn),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用人单位将在网上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18年2月7日至2月9日登录营口人事人才网、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审查结果,初审时间顺延至2018年2月9日14时。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初审的,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时间截止到2018年2月9日16时。考生对初审需咨询的,可拨电话0417-2869039,0417-2869050。
3、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重新登录营口人事人才网(www.ykrc.com.cn)、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lnyk.lss.gov.cn)报名系统,通过网银缴纳考务费,考务费为100元人民币,缴费时间截止到2018年2月9日24时。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后,须及早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拨打网上报名及考务咨询电话0417-2869038(查询时请提供银行名称、订单号、缴费时间、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等信息)。考试费用缴纳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4、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3月7日9时至3月10日17时登录营口人事人才网(www.ykrc.com.cn)、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lnyk.lss.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
5、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方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2∶1比例时,调整招聘计划。调整招聘计划的公式为:调整后的招聘计划=报名人数÷2,得数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取整数。招聘职位仅有1人报考时,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校出具的证明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人员考试和应聘资格。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营口人事人才网(www.ykrc.com.cn)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个考试科目。笔试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能力,成绩按照5:5的比例计入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时间:2018年3月10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3:30—16:00 《申论》
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由市人社局及用人单位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统一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