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哈尔滨平房区事业单位招聘119人公告
来源:平房区政府时间:2018-01-23
13.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黑财综[2017]86号)文件规定,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每人90元,面试每人50元(进入面试考生缴纳)。特困大学生凭市、区、县(市)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平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免除考务费。
(二)笔试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为一张考卷,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共计200分。其中:综合知识满分为50分,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知识、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常识、国际国内时事、科技知识、历史地理常识;专业知识满分为150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它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两周后,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三)现场资格审核。参加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在审核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一份(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毕业证、报到证或派遣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第二代身份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在职报考人员需出具单位推荐证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同时,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审核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报名网站通知。
(四)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合成为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缩减此岗位招聘。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面试。如前三名的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共同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市平房区政府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2.面试规则。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试采用说课方式;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面试采用情景模拟方式;其它事业单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发布(以报名网站通知为准)。
4.公布总成绩
面试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为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后,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市平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市平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市平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哈尔滨市平房区所属事业单位提出递补意见,经哈尔滨市平房区民政和人力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以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市平房区政府网站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市平房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制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平房区监察局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将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表》中所列专业及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凡不按所列专业范围通过资格审核、履行招聘程序进入拟聘用的人员,都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一切后果由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
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对其处理。
本次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平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特别提示:哈尔滨市平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哈尔滨市平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附件下载:2018年哈尔滨市平房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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