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萍乡学院师资招聘147人公告
来源:高校人才网时间:2018-01-03
五、考核
(一)考核时间、地点
1.博士全年招聘,分季度组织面试。一季度面试时间为2018年3月30、31日,考核地点:萍乡学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硕士及其他人员:2018年3月30、31日;考核地点:萍乡学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办法
1.博士
考核前进行心理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测试结果必须达到常模,否则不列为考核对象。考核采用学习经历与科研能力考核、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学习经历与科研能力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比例分别为50%、50%,总成绩满分100分,应聘者总成绩低于65分不予录用。
(1)学习经历及科研能力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学习经历、获奖情况及研究领域前沿学科的掌握程度,在所研究领域取得的科研成果。
(2)面试分为学位论文汇报+试讲+答辩,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技术水平、教学基本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2.硕士
(1)教学科研岗、实验(训)岗
考核前进行心理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测试结果必须达到常模,否则不列为考核对象。考核采用学习工作经历及科研能力考核、面试(试讲、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学习工作经历及科研能力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比例分别为30%、70%,总成绩满分100分,应聘者总成绩低于65分不予录用。
(2)管理岗、辅导员、教辅岗、
考核前进行心理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测试结果必须达到常模,否则不列为考核对象。考核采用笔试、学习工作经历及科研能力考核、面试(试讲、答辩)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学习工作经历及科研能力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比例分别为30%、20%、50%,总成绩满分100分,应聘者总成绩低于65分不予录用。报名人数超过岗位招聘人数5倍的,取笔试成绩列前(数量为岗位招聘人数5倍,其中辅导员为岗位招聘人数的4倍)人员参加面试。
(3)药师岗
药师岗考核采用面试的方式。考核前进行心理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测试结果必须达到常模,否则不列为考核对象。
3.其他(保卫处管理岗、机械电子工程学院实训岗)
考核前进行心理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测试结果必须达到常模,否则不列为考核对象。
保卫处管理岗:考核采用笔试、专业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专业测试、面试成绩成绩占总成绩比例分别为30%、30%、40%,总成绩满分100分,应聘者总成绩低于65分不予录用。报名人数超过5人时,取笔试成绩列前5名人员参加专业测试和面试。
机械电子工程学院实训岗:考核采用基本条件考核、操作技能考核、教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基本条件考核成绩、操作技能考核成绩、教学考核成绩占总成绩比例分别为50%、30%、20%,总成绩满分100分,应聘者总成绩低于65分不予录用。
六、体检与、政审考察
(一)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赣教发[2010]09号)执行。
(二)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政审考察。
(三)对体检和政审考察结果进行公示。
七、录用
(一)博士录用: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确定拟录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录用按照《萍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萍人字[2006]75号)、《萍乡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萍办发[2017]1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二)硕士及其他人员录用: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确定拟录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研究录用,签订聘用合同。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待遇
(一)博士
1.解决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与学校的津贴福利待遇。
2.购房补贴45万元人民币,按服务期(8年)逐年拨付;提供60平方米周转房一套,免费居住3年。
3.一次性发放安家费20万元人民币。
4.科研启动经费:文科类6万元人民币、理科类10万元人民币、工科类15万元人民币。
5.博士学位津贴:1000元人民币/月。
6.在未评聘副教授之前,享受校聘副教授绩效工资待遇,从引进之日起享受3年。
7.配偶可安排在校内工作,实行人事代理管理,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参照学校同类事业编制人员标准,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确定。
8.夫妻双方均为博士的,各自待遇不变。
(二)硕士及其他人员
硕士及保卫处管理岗人员实行人事代理管理,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参照学校同类事业编制人员标准,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确定。
其他人员中的机械电子工程学院实训岗人员:高级技师以及获得全国相关职业技能竞赛前三名及全国、全省荣誉称号的技师实行人事代理,其他人员按《萍乡学院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萍学院党字[2017]68号)管理。
九、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者须对本人提供的信息、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被考核或录用资格;如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应聘者联系而影响考核和录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承担。
(二)如管理岗和辅导员符合报名条件人数少于招聘人数的3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减少招聘人数。
(三)咨询电话:0799-6684566颜老师、陈老师
监督电话:0799-6684768
学校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萍安北大道211号
邮编:337055
网址:http://www.pxc.jx.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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