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湛江事业单位招聘226人公告
来源:廉江市人社局时间:2018-01-02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考生在报名表上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通畅,报名后如变更联系电话号码,须及时与廉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监察股联系。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通畅,造成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版)》(附件5)及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附件6)设置了岗位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的专业依据)。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的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与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我省招募的2015年1月19日至2018年1月19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取得证书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报考不受岗位户籍(生源)限制。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等规定,报考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加10分,不再专项设置岗位;报考综合岗位的考生不加分,也不再专项设置岗位。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填写服务基层项目名称、服务单位、证书及其编号、证书取得时间等,并出具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核后,将加分考生情况登记在册,报名期间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5.招聘岗位中设定面向“湛江市或廉江市”户籍条件的,指考生本人户籍(生源)在岗位所在市,或其配偶、或其父母一方户口在岗位所在市的可以报考。
6.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7.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正式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根据按岗设考原则,本次笔试共分两类:
(1)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卫生类);
(2)综合岗位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2.笔试时间、地点及须知。笔试时间:2018年2月4日上午9:30至11:00,笔试地点及须知详见《准考证》。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按规定加分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所公布的笔试成绩为加分后成绩。
4.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满分为100分(不含政策性加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于笔试结束后,卫生类和综合类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划定,并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二)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1.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卫生类和综合类的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划定并公布。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六、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无特殊原因,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十、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须在用人单位服务最低年限5年,综合岗位聘用人员须在用人单位服务最低年限3年,服务期间不得调动。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解除聘用合同的,自解除聘用合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廉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三)咨询、投诉电话:0759-6623753(卫生类) ;0759-6689709(综合类)。
咨询、投诉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附件下载:
1.《廉江市2017年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表》
2.《廉江市2017年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综合岗位设置表》
4.《廉江市2017年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笔试准考证》(卫生类)
5.《廉江市2017年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笔试准考证》(综合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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