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17年环保局招聘109人公告
来源: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时间:2017-11-30
二、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方法步骤,统一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5日、6日、7日共3天(每天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报考岗位所在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专职环保员招考事宜由永宁街道办事处负责),详见附件3。
3、报名要求:报考者本人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填写《增城区环保局2017年度公开招聘专职环保员报名表》(附件4)。报名时需提交如下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审查后退回原件),同时提交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具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报考人员另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依据招考资格条件,由镇(街)招聘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核,初审合格的发给笔试准考证(另行通知领取)。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试题委托国家人事考试专业机构命制。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行政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测试
(4)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为确保招聘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于招考岗位在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取消或调减岗位,或延长报名和考试时间,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不再取消或调减,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可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engcheng.gov.cn/)公布。报考者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荔城街岗前西路16号8楼)申请查分,每个报考者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笔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达到合格线才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果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对象名单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engcheng.gov.cn/)公布。
(5)注意事项:考生当日需持准考证、身份证入场,考试开始后30分钟不得入场,并取消考试资格。
2.面试
面试前,对笔试成绩入围的考生进行资格复核,经资格复核后,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均不得参加面试,并按规定的程序依次递补人选。资格复核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以网站发布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具体地点以网站发布通知为准。
(3)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engcheng.gov.cn/)公布。
考试实行考场封闭,参加考试人员要按要求依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缺席任何一项考试,均作弃权处理,不再安排补考。
3.考试成绩组成。招聘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卷面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按60%,面试按40%计入总成绩。考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线,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按规定依次递补人选。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由广州市增城区环保局会同镇(街)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进行考察,未能通过考察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engche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岗位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按增城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辅助执法类聘员标准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三)本公告关于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均计算截止至2017年9月13日;关于学历要求,均须在2018年1月前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关于工作经历年限要求,均计算截止至2017年9月13日。
(四)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提及事项且上级有文件明确规定的事项,从其规定。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32823080(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举报或投诉电话:82666213。
小编特荐: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实战密训营,高分上岸不是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