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泉州鲤城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通告
来源:福建省公务员局时间:2013-05-27
(四)面试
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的,所有并列的考生均可入闱面试。其中,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报考者的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包括加分)×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鲤城区党建网、鲤城区民政局网公布。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职位有2个及以上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列。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于获知体检结果3天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考核
考核由各相关街道党工委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包括竞聘人员近年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体检和考核有不合格者,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与考核。
已就业的拟聘用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须提供本人原工作单位同意解除劳动用工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聘用
考核合格后,由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社区专职工作者初步人选,并在一定范围、时间内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反映问题查无实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竞聘人员使用的情况下,由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按照报考职位安排到相关街道,街道办理聘用手续再安排到相关社区。
公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不属行政、事业编制内工作人员,其工资不纳入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工资待遇参照所在社区两委成员的工资标准及补贴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的相关信息将在鲤城区党建网、鲤城区民政局网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查询,因未关注网站相关信息、预留电话号码错误或无法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公开,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5-22355671。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鲤城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2355755,22355116。
鲤城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
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