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西古交公开招聘教师80人公告
来源:太原人事考试网时间:2017-11-20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切实解决我市高中教师短缺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科教师结构不合理问题,根据中共太原市委组织部、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并人社发〔2012〕33号)和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初中和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9名,初中教师33名,小学教师28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设“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将合并到指定的的非专门岗位中。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品行端正, 恪尽职守,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五官端正;专业知识扎实,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三)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含11月20日)。
(四)学历:报考高中教师和初中教师岗位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教师岗位人员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的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岗位人员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岗位人员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六)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条件: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服务地为山西省太原市的人员,“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7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服务地为山西省太原市,现仍在职的人员。
入伍前为古交户籍并已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应聘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要求,到2017年劳动合同期满,现仍在岗,且服务地为山西省太原市的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应聘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七)已就业人员报考时,须征得本单位、单位主管部门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其中:在读的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古交市在编在岗的正式教师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国家法律规定和有关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以及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享受全额事业单位人员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