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7年河南安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事业单位招聘59公告

来源: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府网时间:2017-11-09

  2.县职业中专
  笔试科目:《教育理论》(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教师道德修养、新课程理论等内容)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7年12月3日上午。
  8:00—9:40公共基础知识;10:10—11:50教育理论。
  笔试成绩=教育理论成绩×7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30%。
  笔试成绩于2017年12月10日在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阳县)政府网网上公布。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四)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与岗位招聘计划的比例为3: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比例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于2017年12月10日在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阳县)政府网公布。
  资格复审需报考人员本人携带以下材料:报名表自行下载填写后打印一式2份;与报名上传照片同版的近期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岗位有其它要求的,需提供相应材料;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确认合格的考生,请妥善保管报名表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情况,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17年12月14日在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阳县)政府网予以公布。
  1.面试方式
  (1)县属事业单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县职业中专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
  (六)考试总成绩
  1.县属事业单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县职业中专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总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1.县属事业单位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2.县职业中专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0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规定执行。
  因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出现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支付。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资料、走访调查等形式进行。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拟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出现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阳县)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与待遇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享受招聘单位在编人员相关待遇。
  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五年,在聘期的五年内不得调动。
  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档案转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十一)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每个环节必须按政策和规定程序办理,在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都要严格把关。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都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对违犯纪律者,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招聘整个过程实行“招聘政策、招聘条件、招聘计划、考试成绩、聘用结果”“五公开”,并全程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本公告由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阳县)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372—5917477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阳县)委宣传部咨询电话:0372—5110038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阳县)政府办咨询电话:0372—5119908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阳县)法制办咨询电话:0372—5983238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阳县)金融办咨询电话:0372—5902069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阳县)工商质监局咨询电话:0372—2533056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阳县)食药监局咨询电话:0372—3652539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阳县)国土局咨询电话:0372—2251019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阳县)城管局咨询电话:0372—2135990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阳县)教体局咨询电话:0372—2689906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阳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372—5961615
  咨询电话请在正常工作日内拨打(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特别提示: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出现以任何名义举办辅导班及辅导网站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与原公告《2017年安阳县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公告为准。给广大应聘者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附件下载:

1.岗位表1-1

2.岗位表1-2

3.报名表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阳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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