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省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国(境)外部分知名高校)
来源:四川省选调生考试时间:2017-09-28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奋力实现“两个跨越”,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夯实治蜀兴川干部人才支持。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0〕3号)、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通知》(川组通〔2015〕74号)要求,2018年四川将继续有计划、有目的地面向国(境)外部分知名高校选调品学兼优的急需紧缺专业应届大学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一)学校范围:国(境)外部分知名高校(具体名单见附件1)2018年内毕业且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二)专业范围:规划建设类、经济金融类、交通运输类、旅游管理类、生态环境类、装备制造类、电子信息类、能源动力类、现代物流类、电子商务类、油气化工类、水利工程类、生物医药类、现代农业类、新材料类、文化产业类、对外开放类、社会事业类、管理类、法律类、教育类、中文类(具体专业详见附件2)。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服务人民、建设伟大祖国、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才智,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三)学习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四)18周岁以上,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91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受过处分的人员,定向、委托培养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认真阅读《公告》后,于2017年10月10日- 11月10日,按网络提示注册登陆四川优秀大学生选调网(http://xds.gcdr.gov.cn),如实、准确填写《志愿书》和《四川省2018年选调部分急需紧缺专业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式样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愿报名(每人可报3个职位,其中省直机关职位限博士研究生填报),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资格。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11月11日,由四川省委组织部安排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资格。
(二)综合测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分别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折合总分100分。笔试时间为2017年11月25日。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7年11月21日至11月24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查看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注意事项,并按准考证要求携带有关资料准时参加笔试。
面试采取个别面谈方式,重点查测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前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志愿书》《四川省2018年选调部分急需紧缺专业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表》一式二份,及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证书原件,接受资格复审。
四川省委组织部根据测试情况,统一划定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
(三)考察、体检。在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综合考虑干部队伍结构、工作岗位需求、考生专业、测试总成绩、个人志愿、学校推荐意见等,确定考察、体检人员。考察主要了解考生政治表现、学习成绩、参加社会实践、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一、选调范围
(一)学校范围:国(境)外部分知名高校(具体名单见附件1)2018年内毕业且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二)专业范围:规划建设类、经济金融类、交通运输类、旅游管理类、生态环境类、装备制造类、电子信息类、能源动力类、现代物流类、电子商务类、油气化工类、水利工程类、生物医药类、现代农业类、新材料类、文化产业类、对外开放类、社会事业类、管理类、法律类、教育类、中文类(具体专业详见附件2)。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服务人民、建设伟大祖国、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才智,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三)学习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四)18周岁以上,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91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受过处分的人员,定向、委托培养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认真阅读《公告》后,于2017年10月10日- 11月10日,按网络提示注册登陆四川优秀大学生选调网(http://xds.gcdr.gov.cn),如实、准确填写《志愿书》和《四川省2018年选调部分急需紧缺专业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式样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愿报名(每人可报3个职位,其中省直机关职位限博士研究生填报),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资格。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11月11日,由四川省委组织部安排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资格。
(二)综合测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分别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折合总分100分。笔试时间为2017年11月25日。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7年11月21日至11月24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查看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注意事项,并按准考证要求携带有关资料准时参加笔试。
面试采取个别面谈方式,重点查测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前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志愿书》《四川省2018年选调部分急需紧缺专业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表》一式二份,及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证书原件,接受资格复审。
四川省委组织部根据测试情况,统一划定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
(三)考察、体检。在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综合考虑干部队伍结构、工作岗位需求、考生专业、测试总成绩、个人志愿、学校推荐意见等,确定考察、体检人员。考察主要了解考生政治表现、学习成绩、参加社会实践、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