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考录4551人公告(第一批)
来源:西藏人社网时间:2017-07-27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今年分三批组织实施我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工作。第一批公开考录4551名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规定,现将2017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公开考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录数量
2017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一批计划公开考录455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各地市基层事业单位1960人(拉萨市239人,日喀则市575人,山南市129人,林芝市145人,昌都市373人,那曲地区234人,阿里地区265人);教育系统2125人;区直事业单位和区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438人(区纪委8人,区党委办公厅8人,区人大办公厅4人,区政协办公厅1人,区党委网信办8人,区党委统战部2人,区党委政法委4人,区党委党校9人,区总工会3人,区社科院7人,西藏日报社15人,区政府办公厅2人,区发改委2人,区水利厅39人,区卫计委34人,区新闻出版广电局29人,区交通厅65人,区地勘局2人,区农牧厅5人,区文化厅2人,区文物局7人,区粮食局5人,区农牧科学院9人,区体育局5人,区食品药品监管局6人,区质监局9人,区民政厅2人,区环保厅1人,区教育厅11人,区住建厅1人,区科技厅11人,区人社厅1人,区审计厅7人,区国土厅2人,区工商局4人,区气象局4人;西藏大学18人,西藏农牧学院18人,西藏民族大学21人,西藏藏医学院18人,西藏职业技术学院15人,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9人,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5人)。此外,区国家税务局、区通信管理局、区气象局等3家中直单位所属的28个事业岗位列入此次考录计划。
二、考录对象
(一)我区生源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我区招募且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和在我区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三)我区生源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成人高考,经省级招生部门批准录取到普通高校全日制学习,取得国家承认成人高等教育脱产学习形式学历证书的毕业生。
(四)我区生源在区内参加全国统一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学历证书的毕业生。
(五)在各类企业就业,合同期满经企业同意并出具证明的我区高校毕业生。
(六)应征入伍服兵役期满的我区高校毕业生。
(七)通过援藏渠道到内地就业合同期满的我区高校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恶意散布不良或不实言论。
(四)区直、地(市)直事业单位招考职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县(区)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招考职位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部分有特殊要求的招考职位除外);教育系统中学教师职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职位要求具有大专学历。具体要求详见考录计划表。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1999年8月1日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至四十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七)符合自治区考录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考注意事项
(一)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二)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允许报考教育系统教师招考职位。
(三)医护类专业毕业生只允许报考医护类相关招考职位。
(四)各招考职位学历要求、专业要求、考试科目等详见考录计划表。
(五)“专升本”、“本升硕”在校就读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此次公开考录。
(六)通过函授、半脱产、业余、网络教育、开放教育、电大、夜大等非全日制形式学习的毕业生不得报名参加此次公开考录。
(七)我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也可报考其他职位。
(八)已实现就业的我区高校毕业生不得报名参加此次公开考录。
(九)部分招考职位笔试合格后须参加面试,具体要求详见考录计划表。
(十)报考区国家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考生,笔试合格者须参加面试、体检、考察,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一、考录数量
2017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一批计划公开考录455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各地市基层事业单位1960人(拉萨市239人,日喀则市575人,山南市129人,林芝市145人,昌都市373人,那曲地区234人,阿里地区265人);教育系统2125人;区直事业单位和区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438人(区纪委8人,区党委办公厅8人,区人大办公厅4人,区政协办公厅1人,区党委网信办8人,区党委统战部2人,区党委政法委4人,区党委党校9人,区总工会3人,区社科院7人,西藏日报社15人,区政府办公厅2人,区发改委2人,区水利厅39人,区卫计委34人,区新闻出版广电局29人,区交通厅65人,区地勘局2人,区农牧厅5人,区文化厅2人,区文物局7人,区粮食局5人,区农牧科学院9人,区体育局5人,区食品药品监管局6人,区质监局9人,区民政厅2人,区环保厅1人,区教育厅11人,区住建厅1人,区科技厅11人,区人社厅1人,区审计厅7人,区国土厅2人,区工商局4人,区气象局4人;西藏大学18人,西藏农牧学院18人,西藏民族大学21人,西藏藏医学院18人,西藏职业技术学院15人,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9人,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5人)。此外,区国家税务局、区通信管理局、区气象局等3家中直单位所属的28个事业岗位列入此次考录计划。
二、考录对象
(一)我区生源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我区招募且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和在我区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三)我区生源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成人高考,经省级招生部门批准录取到普通高校全日制学习,取得国家承认成人高等教育脱产学习形式学历证书的毕业生。
(四)我区生源在区内参加全国统一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学历证书的毕业生。
(五)在各类企业就业,合同期满经企业同意并出具证明的我区高校毕业生。
(六)应征入伍服兵役期满的我区高校毕业生。
(七)通过援藏渠道到内地就业合同期满的我区高校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恶意散布不良或不实言论。
(四)区直、地(市)直事业单位招考职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县(区)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招考职位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部分有特殊要求的招考职位除外);教育系统中学教师职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职位要求具有大专学历。具体要求详见考录计划表。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1999年8月1日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至四十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七)符合自治区考录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考注意事项
(一)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二)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允许报考教育系统教师招考职位。
(三)医护类专业毕业生只允许报考医护类相关招考职位。
(四)各招考职位学历要求、专业要求、考试科目等详见考录计划表。
(五)“专升本”、“本升硕”在校就读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此次公开考录。
(六)通过函授、半脱产、业余、网络教育、开放教育、电大、夜大等非全日制形式学习的毕业生不得报名参加此次公开考录。
(七)我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也可报考其他职位。
(八)已实现就业的我区高校毕业生不得报名参加此次公开考录。
(九)部分招考职位笔试合格后须参加面试,具体要求详见考录计划表。
(十)报考区国家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考生,笔试合格者须参加面试、体检、考察,具体事宜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