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708名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湘西州人社局时间:2017-07-24
3.报考需提前进行资格审查的岗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1)报考面向退役士兵、随军家属招聘的岗位,须经所报县市人社局资格审查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2)报考凤凰县禾库镇农技和农村合作经济服务站“动物防疫员”、 凤凰县公安保障服务中心“山江派出所勤务工作人员”、 凤凰县两林乡社会事务服务站“社保专干”,须于8月10日上午9:00前到报考县人社局参加相关语言测试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二)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在“2017年湘西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内按操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考试费用每科50元,两科100元。缴费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使用建设银行储蓄卡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和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五、招聘考试
(一)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原则为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 报考州直事业单位的,最低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下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县市事业单位的,可根据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具体情况由县市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州人社局研究确定。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最低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根据报名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二)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7年8月28日9:00至9月1日17:00。在此期间,报考人员登陆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2017年湘西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考试
1.笔试时间。2017年9月2日(详见准考证)。
管理岗位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6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专业技术岗位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每科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每科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
2.笔试地点。吉首城区(详见准考证)。
(四)资格审查
1.需进行笔试和面试的岗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对象。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从该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笔试总成绩相同,管理岗位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技术岗位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递补2次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以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若末位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
2.单需进行笔试的岗位。按招聘计划数等额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进行资格审查。如笔试总成绩相同, 管理岗位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技术岗位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从该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笔试总成绩相同,按同上方法确定,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3.单需进行面试的岗位。报考最低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岗位的,除标注只需笔试的岗位外,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直接进行面试。
4.资格审查权限及内容。报考州直单位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报考县市单位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会同县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州人社局在拟聘用对象公示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告。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供本人毕业证、户口本、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等。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证明,中小学教师(含特岗教师)报考须提交县市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证明,“四项目人员”应提供由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考核鉴定意见。
(1)报考面向退役士兵、随军家属招聘的岗位,须经所报县市人社局资格审查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2)报考凤凰县禾库镇农技和农村合作经济服务站“动物防疫员”、 凤凰县公安保障服务中心“山江派出所勤务工作人员”、 凤凰县两林乡社会事务服务站“社保专干”,须于8月10日上午9:00前到报考县人社局参加相关语言测试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二)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在“2017年湘西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内按操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考试费用每科50元,两科100元。缴费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使用建设银行储蓄卡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和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五、招聘考试
(一)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原则为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 报考州直事业单位的,最低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下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县市事业单位的,可根据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具体情况由县市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州人社局研究确定。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最低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根据报名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二)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7年8月28日9:00至9月1日17:00。在此期间,报考人员登陆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2017年湘西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考试
1.笔试时间。2017年9月2日(详见准考证)。
管理岗位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6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专业技术岗位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每科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每科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
2.笔试地点。吉首城区(详见准考证)。
(四)资格审查
1.需进行笔试和面试的岗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对象。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从该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笔试总成绩相同,管理岗位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技术岗位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递补2次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以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若末位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
2.单需进行笔试的岗位。按招聘计划数等额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进行资格审查。如笔试总成绩相同, 管理岗位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技术岗位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从该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笔试总成绩相同,按同上方法确定,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3.单需进行面试的岗位。报考最低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岗位的,除标注只需笔试的岗位外,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直接进行面试。
4.资格审查权限及内容。报考州直单位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报考县市单位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会同县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州人社局在拟聘用对象公示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告。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供本人毕业证、户口本、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等。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证明,中小学教师(含特岗教师)报考须提交县市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证明,“四项目人员”应提供由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考核鉴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