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郴州市北湖区教师招聘240人公告
来源:郴州市人社局时间:2017-06-30
日前,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7年郴州市北湖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40名。
1、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择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2、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7年7月3日至7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
3、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个别紧缺学科岗位视报名情况由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降低至1︰2。
4、笔试科目。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1科:《教育基础知识》;报考初中及以上教师岗位的(含心理学咨询教师),笔试科目为2科(一套试卷):《教育基础知识》(约占50%)和招聘学科专业知识(约占50%)。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时间:2017年7月23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5、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面试形式。采取试教(上微型课)的形式。小学和初中的音乐、体育、美术、信息、英语试教内容为初中学科现行教材;其它学科试教内容为招聘学段学科现行教材。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7、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北湖区教育局和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
8、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9、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0、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由区教育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人社局审核后由区人社局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1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或下达聘用通知,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区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人员名单报送市人社局备案。
1、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择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2、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7年7月3日至7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
3、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个别紧缺学科岗位视报名情况由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降低至1︰2。
4、笔试科目。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1科:《教育基础知识》;报考初中及以上教师岗位的(含心理学咨询教师),笔试科目为2科(一套试卷):《教育基础知识》(约占50%)和招聘学科专业知识(约占50%)。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时间:2017年7月23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5、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面试形式。采取试教(上微型课)的形式。小学和初中的音乐、体育、美术、信息、英语试教内容为初中学科现行教材;其它学科试教内容为招聘学段学科现行教材。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7、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北湖区教育局和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
8、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9、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0、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由区教育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人社局审核后由区人社局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1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或下达聘用通知,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区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人员名单报送市人社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