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深圳市下半年公开招考紧缺专业公务员公告
来源:深圳市人社局时间:2016-12-21
(三)注意事项。
1.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全部附件,并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职位要求进行报考。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且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只能选择一个笔试考点。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
2.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填写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3.资格初审仅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考察及录用审批为准。
4.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的选报职位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或仅选报职位但未进行确认的,均视为放弃报名。
5.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全部职位的笔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大纲详见本公告附件6。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6年12月11日(星期日)。具体安排为:
12月11日上午10:00-11: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2月11日下午14:00-16:00 《申论》。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报考人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申论》占60%计算,并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合格线由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总成绩合格线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等初定于2016年12月21日前在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报考人员也可通过考生服务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用网上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人员须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及时在考生服务系统上传资料,不按规定时间上传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有关安排和要求初定于2016年12月21日前与笔试成绩同时在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初定于2016年12月30日(星期五)进行。面试地点统一设在深圳市。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具体安排和要求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深圳市外考生可领取交通食宿补贴(具体标准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查询。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计算考试的总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名次。当参加同一职位面试的人数少于面试名额时,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合格线由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名次、体检名单初定于12月30日24:00前在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
1.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全部附件,并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职位要求进行报考。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且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只能选择一个笔试考点。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
2.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填写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3.资格初审仅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考察及录用审批为准。
4.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的选报职位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或仅选报职位但未进行确认的,均视为放弃报名。
5.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全部职位的笔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大纲详见本公告附件6。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6年12月11日(星期日)。具体安排为:
12月11日上午10:00-11: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2月11日下午14:00-16:00 《申论》。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报考人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申论》占60%计算,并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合格线由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总成绩合格线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等初定于2016年12月21日前在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报考人员也可通过考生服务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用网上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人员须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及时在考生服务系统上传资料,不按规定时间上传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有关安排和要求初定于2016年12月21日前与笔试成绩同时在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初定于2016年12月30日(星期五)进行。面试地点统一设在深圳市。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具体安排和要求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深圳市外考生可领取交通食宿补贴(具体标准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查询。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计算考试的总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名次。当参加同一职位面试的人数少于面试名额时,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合格线由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名次、体检名单初定于12月30日24:00前在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