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南京市直和四城区中小学新教师招聘722人公告
来源:南京教育信息网时间:2016-11-18
2、面试
(1)笔试合格者可按市、区教育局公布的面试公告报名参加面试。
(2)面试报名时,考生必须提交“同意面试”的成绩证明和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在四城区及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中只能选择1个学科(专业)的岗位报名参加面试。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3)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按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制定2017年新教师招聘面试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在其指导下自行组织面试。
(4)四城区教育局所属中小学的面试,按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制定面试方案,报上级管理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由招聘单位组织面试的,报区教育局备案;由区教育局组织面试的,报区人社部门备案)。
按区统一招聘的小学、幼儿园岗位,由各区在面试公告中明确具体招聘的单位、人数以及拟聘用人员选岗办法。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六)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总成绩,按学科(专业)需求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学科(专业)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1、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教育信息网以及四城区人社、教育部门网站或招聘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聘用: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定就业协议(签定协议时应聘者须已取得符合任教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被聘用的新教师必须于2017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由南京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南京市教育局人事处:025-83639921
南京市教育局监察室:025-83639945
点击下载>>>
1、2017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四城区中学、职业学校招聘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xls
2、2017年四城区小学、幼儿园招聘学科需求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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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笔试合格者可按市、区教育局公布的面试公告报名参加面试。
(2)面试报名时,考生必须提交“同意面试”的成绩证明和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在四城区及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中只能选择1个学科(专业)的岗位报名参加面试。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3)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按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制定2017年新教师招聘面试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在其指导下自行组织面试。
(4)四城区教育局所属中小学的面试,按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制定面试方案,报上级管理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由招聘单位组织面试的,报区教育局备案;由区教育局组织面试的,报区人社部门备案)。
按区统一招聘的小学、幼儿园岗位,由各区在面试公告中明确具体招聘的单位、人数以及拟聘用人员选岗办法。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六)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总成绩,按学科(专业)需求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学科(专业)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1、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教育信息网以及四城区人社、教育部门网站或招聘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聘用: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定就业协议(签定协议时应聘者须已取得符合任教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被聘用的新教师必须于2017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由南京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南京市教育局人事处:025-83639921
南京市教育局监察室:025-83639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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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四城区中学、职业学校招聘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xls
2、2017年四城区小学、幼儿园招聘学科需求信息表.xls
南京市教育局
201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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