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人员公告
来源:江苏人事考试中心时间:2013-05-24
盐城位于黄海之滨、长江三角洲北翼,是江苏面积第一、人口第二的省辖市,是江苏沿海地区新兴工商业城市、长江三角洲城市群中重要的区域性中心城市。盐城历史悠久,人文荟萃,资源丰富,发展快速,近几年主要经济指标增幅一直位居全省前列,已与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贸易关系,先后荣获江苏省文明城市、江苏省园林城市等称号。
为进一步优化干警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批准,盐城市人民检察院面向全国公开选调部分检察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人数
(一)职务犯罪侦查岗位5名;
(二)文秘写作岗位1名。
二、选调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选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三、选调条件
报考者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要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身份。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三)报考职务犯罪侦查岗位的须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获得A证。
报考文秘写作岗位的须在省级以上刊物、媒体(不含网络媒体)上发表过工作研究、工作信息等文章,或是出版过个人专著。
(四)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五)现任正科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
(六)职务犯罪侦查岗位因工作性质特殊,适合男性;
(七)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标准。
(八)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5.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录用后即与本院工作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检察官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