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6年陕西省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招录定向培养公告

来源:政法干警考试网时间:2016-08-24

(四)不足开考比例职位考生的改报
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职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2,其他职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或缩减招考计划。因报名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将于2016年9月5日上午10时在陕西省政府门户网和陕西省公务员局网上公告。已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原报考不足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考职位的考生,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职位。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时间为2016年9月5日上午10时至12时。放弃改报的考生,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退还报名费。
缩减招考计划的职位所涉及的考生,不得改报。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9月21日0时至9月23日24时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报到等程序的必须凭证,请妥善保存。
五、笔试
(一)笔试时间和内容
本次考试笔试将于9月24日、25日进行,笔试内容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教育入学考试科目由教育部统一确定。具体安排为:
1.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7:00申论
2.教育入学考试时间为:2016年9月25日
上午9:00-11:30面向高中学历退役士兵专科培养层次职位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教育入学考试;
上午9:00-11:30专升本、本科二学位培养层次职位民法学教育入学考试;
上午9:00-12:00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层次职位
专业综合I(刑法学、民法学)教育入学考试;
下午14:00-17:00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层次职位
专业综合II(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教育入学考试。
3.统一使用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教育部分别负责制定的考试大纲。《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详见本公告附件,教育入学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公布。
4.笔试考场统一在西安设置。同一职位的考生原则上安排在同一考场。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具体地点参加考试。监考人员依据报考者准考证、身份证和考场座次表,核验报考者身份,实施监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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