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及所属事业单位40名招聘政府雇员
来源:长沙市人社局时间:2016-08-22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查询时间暂定为2016年9月21日—9月22日,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如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可于2016年9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至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人事处(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号市人民政府二办十楼1004房)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需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复印件),并于2016年9月23日14:30-17:00到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人事处领取查分结果。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七、资格复审
1、在报考同一岗位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 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于2016年9月25日在报名网站公布,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及所属事业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府雇员考试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实施。
2、高级雇员考核采取专业面谈的方式,中级雇员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均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具体面试方案将在报名网站(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公布。
4、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下简称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九、总成绩合成
中级雇员考生总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直接考核的以考核成绩为总成绩。
十、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高级雇员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2、体检由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七、资格复审
1、在报考同一岗位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 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于2016年9月25日在报名网站公布,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及所属事业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府雇员考试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实施。
2、高级雇员考核采取专业面谈的方式,中级雇员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均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具体面试方案将在报名网站(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公布。
4、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下简称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九、总成绩合成
中级雇员考生总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直接考核的以考核成绩为总成绩。
十、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高级雇员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2、体检由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