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5年陕西渭南市引进人才145名公告

来源: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15-12-01

  为了集聚一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推动渭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以及渭南市《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现就市直单位公开招引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名额
  (一)职位:详见《渭南市市直单位公开招引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
  (二)名额:145个(其中博士岗位101个、硕士岗位38个、急需紧缺人才岗位6个)。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和业务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年龄条件,岗位没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一般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录程序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进行。
  (一)博士岗位
  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察考核、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具体是:
  1.网上报名(12月4日—12月18日);
  本次招引工作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人员可在2015年12月4日00:00至2015年12月18日18:00登录渭南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snwn.lss.gov.cn:8080)注册报名。
  每位报名者只能报一个职位。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12月4日8:00至2015年12月18日24:00。在此期间,报名人员登录渭南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所报职位,审查通过后的所报职位不得更改。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聘用全过程。
  (3)网上下载并打印报名表
  报名者应在12月21日0:00至12月22日24:00前从渭南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表。逾期未打印报名表而影响后续工作的责任自负。
  报名表是参加资格审查、考察考核、体检、报到等程序的必须凭证,请妥善保存。
  2.资格复审(12月26日)
  报名者按报名表上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报名者须提交本科和研究生(硕士、博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2016年6月底以前毕业的在读博士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学生证。
  报名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资格;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市情报告(12月27日)
  报名人员集中听取渭南市情报告。
  4.考察考核(12月28日)
  考察考核工作由市直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考核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现实表现等情况。
  5.组织体检(12月29日)
  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如有疑义可复检一次。
  6.办理聘用手续
  博士与用人单位达成共识后,签订协议,报招引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签发聘用文件,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二)硕士岗位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
  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专业科目考试(或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具体是:
  1.网上报名(12月4日—12月18日)
  本次招引工作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可在2015年12月4日0:00至2015年12月18日18:00登录渭南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snwn.lss.gov.cn:8080)注册报名。
  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12月4日8:00至2015年12月18日24:00。在此期间,报考人员登录渭南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职位,审查通过后的报考职位不得更改。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全过程。
  (3)报名确认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应及时在渭南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按照渭南市财政局、物价局批准的每人每科50元的收费标准,本次考试需缴费5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24:00。未按期进行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报考者应在12月21日0:00至12月22日24:00前从渭南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资格审查、专业科目考试(或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报到等程序的必须凭证,请妥善保存。
  3.资格复审(12月23日)
  考生按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交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2016年6月底以前毕业的在读硕士研究生,须提交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学生证。
  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或专业技能测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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