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南京市11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招聘381人公告
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时间:2015-10-28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15年12月7日至12月11日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151200。
7、有关要求
(1)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应填写准确、规范,提交后一般不得更改。只有考试地点、姓名中的错别字(生僻字)、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日的个别错误数字,经当地考试机构同意后方可修改。
(二)招聘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体检、体能测评为合格制,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不指定考试教材。
(1)笔试科目
管理岗位的笔试类别为管理类,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考试范围参照《江苏省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12月12日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体检
面试前进行体检、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或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由于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资格等原因,达不到实际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时,在报考同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执行。
3、体能测评、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评、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或完成全部体能测评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中30岁(含)以下标准执行。
体能测评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在体检、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考生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背面写上考生姓名);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无法按时、按要求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体检、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南京市城市管理局网(www.njum.gov.cn)网站公布,发放面试通知书。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15年12月7日至12月11日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151200。
7、有关要求
(1)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应填写准确、规范,提交后一般不得更改。只有考试地点、姓名中的错别字(生僻字)、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日的个别错误数字,经当地考试机构同意后方可修改。
(二)招聘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体检、体能测评为合格制,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不指定考试教材。
(1)笔试科目
管理岗位的笔试类别为管理类,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考试范围参照《江苏省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12月12日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体检
面试前进行体检、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或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由于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资格等原因,达不到实际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时,在报考同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执行。
3、体能测评、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评、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或完成全部体能测评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中30岁(含)以下标准执行。
体能测评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在体检、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考生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背面写上考生姓名);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无法按时、按要求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体检、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南京市城市管理局网(www.njum.gov.cn)网站公布,发放面试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