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38人公告
来源:广西人事考试网时间:2015-10-20
七、考试
拟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自治区民政厅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能开考。岗位被取消后,由用人单位通知报考该岗位的人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二种方式进行(具体考试考核方式详见2015年自治区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和本人准考证参加,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由各用人单位于笔试前一天下午15:00—17:30在民政厅办公楼现场分发,同时按规定收取应缴纳公共科目考试费50元/人。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针对招聘岗位的特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知识以及言语理解与表达、资料分析判断能力等。
考试时间:2015年11月14日。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结束后20日内提供考生个人查询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并在广西人事人才网、广西民政网和工作区域内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确定的人选名单在公布当日通知。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由专业机构统一命题,笔试地点设在南宁市,由民政厅人事处协调有关单位完成考务工作。笔试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
(二)面试
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面试时间:待定。
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面试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并于当天在广西民政网和工作区域内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排名。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因考生缺考而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总成绩计算
以面试成绩作为最后成绩。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八、考核
根据岗位的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考核对象。由自治区民政厅人事处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的,应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照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由我厅根据实际情况报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九、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自治区民政厅人事处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按岗位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按上述规定进行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十、确定拟聘人员
自治区民政厅党组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民政网等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招考咨询电话:0771-2824186
监督电话:0771-2613880
2015年自治区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doc
自治区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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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自治区民政厅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能开考。岗位被取消后,由用人单位通知报考该岗位的人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二种方式进行(具体考试考核方式详见2015年自治区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和本人准考证参加,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由各用人单位于笔试前一天下午15:00—17:30在民政厅办公楼现场分发,同时按规定收取应缴纳公共科目考试费50元/人。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针对招聘岗位的特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知识以及言语理解与表达、资料分析判断能力等。
考试时间:2015年11月14日。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结束后20日内提供考生个人查询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并在广西人事人才网、广西民政网和工作区域内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确定的人选名单在公布当日通知。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由专业机构统一命题,笔试地点设在南宁市,由民政厅人事处协调有关单位完成考务工作。笔试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
(二)面试
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面试时间:待定。
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面试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并于当天在广西民政网和工作区域内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排名。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因考生缺考而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总成绩计算
以面试成绩作为最后成绩。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八、考核
根据岗位的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考核对象。由自治区民政厅人事处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的,应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照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由我厅根据实际情况报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九、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自治区民政厅人事处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按岗位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按上述规定进行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十、确定拟聘人员
自治区民政厅党组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民政网等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招考咨询电话:0771-2824186
监督电话:0771-2613880
2015年自治区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doc
自治区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5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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