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吉林省检察院机关及派出院选调80人简章
来源: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时间:2015-09-10
为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优化和改善省检察院及派出检察院干部队伍结构,建设高素质检察干部队伍,根据《公务员法》、《检察官法》、《省检察院机关遴选工作人员暂行规定》(试行),省检察院决定在2015年面向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重品行、重能力、重实绩的原则;
3.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竞争、择优的原则;
5.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确定人选的原则;
6.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办事的原则。
二、选调职位
(一)省人民检察院机关28人
1. 职务犯罪检察辅助岗位8人;
2. 刑事检察辅助岗位7人;
3. 民事、行政检察辅助岗位4人;
4. 工资、保险岗位1人;
5. 涉检舆情管理岗位1人;
6. 文字综合岗位4人;
7. 机要保密岗位1人;
8. 会计审计岗位2人。
(二)省检察院派出院--长春林区两级检察机关11人
1.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3人
刑事检察辅助岗位(公诉业务)2人、文字综合岗位1人。
2. 吉林省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2人
文字综合岗位1人、会计审计岗位1人。
3. 吉林省江源林区人民检察院1人
刑事检察辅助岗位(公诉业务)。
4. 吉林省临江林区人民检察院1人
文字综合岗位。
5. 吉林省红石林区人民检察院2人
文字综合岗位1人、会计审计岗位1人。
6. 吉林省白石山林区人民检察院2人
职务犯罪检察辅助岗位1人、文字综合岗位1人。
(三)省检察院派出院--延边林区两级检察机关15人
1.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1人
职务犯罪检察辅助岗位。
2. 吉林省汪清林区人民检察院6人
职务犯罪检察辅助岗位2人,刑事检察辅助岗位(公诉业务)1人,民事、行政检察辅助岗位1人,文字综合岗位1人,会计审计岗位1人。
3. 吉林省和龙林区人民检察院5人
职务犯罪检察辅助岗位3人,民事、行政检察辅助岗位1人,文字综合岗位1人。
4. 吉林省白河林区人民检察院3人
职务犯罪检察辅助岗位1人、刑事检察辅助岗位(公诉业务)1人、文字综合岗位1人。
(四)省检察院派出院--铁路运输检察机关26人
1.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4人
刑事检察辅助岗位(公诉业务)1人,民事、行政检察辅助岗位1人,文字综合岗位1人,检察技术和信息岗位(计算机)1人。
2. 长春铁路运输检察院5人
职务犯罪检察辅助岗位1人,刑事检察辅助岗位(公诉业务)1人,民事、行政检察辅助岗位1人,文字综合岗位1人,检察技术和信息岗位(计算机)1人。
3. 吉林铁路运输检察院4人
文字综合岗位2人、会计审计岗位1人、检察技术和信息岗位(计算机)1人。
4. 通化铁路运输检察院4人
职务犯罪检察辅助岗位1人,民事、行政检察辅助岗位1人,文字综合岗位1人,会计审计岗位1人。
5. 白城铁路运输检察院5人
职务犯罪检察辅助岗位1人,民事、行政检察辅助岗位1人,文字综合岗位1人,会计审计岗位1人,检察技术和信息岗位(计算机)1人。
6. 图们铁路运输检察院4人
职务犯罪检察辅助岗位1人,刑事、检察辅助岗位(公诉业务)1人,民事行政检察辅助岗位1人,文字综合岗位1人。
一、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重品行、重能力、重实绩的原则;
3.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竞争、择优的原则;
5.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确定人选的原则;
6.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办事的原则。
二、选调职位
(一)省人民检察院机关28人
1. 职务犯罪检察辅助岗位8人;
2. 刑事检察辅助岗位7人;
3. 民事、行政检察辅助岗位4人;
4. 工资、保险岗位1人;
5. 涉检舆情管理岗位1人;
6. 文字综合岗位4人;
7. 机要保密岗位1人;
8. 会计审计岗位2人。
(二)省检察院派出院--长春林区两级检察机关11人
1.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3人
刑事检察辅助岗位(公诉业务)2人、文字综合岗位1人。
2. 吉林省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2人
文字综合岗位1人、会计审计岗位1人。
3. 吉林省江源林区人民检察院1人
刑事检察辅助岗位(公诉业务)。
4. 吉林省临江林区人民检察院1人
文字综合岗位。
5. 吉林省红石林区人民检察院2人
文字综合岗位1人、会计审计岗位1人。
6. 吉林省白石山林区人民检察院2人
职务犯罪检察辅助岗位1人、文字综合岗位1人。
(三)省检察院派出院--延边林区两级检察机关15人
1.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1人
职务犯罪检察辅助岗位。
2. 吉林省汪清林区人民检察院6人
职务犯罪检察辅助岗位2人,刑事检察辅助岗位(公诉业务)1人,民事、行政检察辅助岗位1人,文字综合岗位1人,会计审计岗位1人。
3. 吉林省和龙林区人民检察院5人
职务犯罪检察辅助岗位3人,民事、行政检察辅助岗位1人,文字综合岗位1人。
4. 吉林省白河林区人民检察院3人
职务犯罪检察辅助岗位1人、刑事检察辅助岗位(公诉业务)1人、文字综合岗位1人。
(四)省检察院派出院--铁路运输检察机关26人
1.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4人
刑事检察辅助岗位(公诉业务)1人,民事、行政检察辅助岗位1人,文字综合岗位1人,检察技术和信息岗位(计算机)1人。
2. 长春铁路运输检察院5人
职务犯罪检察辅助岗位1人,刑事检察辅助岗位(公诉业务)1人,民事、行政检察辅助岗位1人,文字综合岗位1人,检察技术和信息岗位(计算机)1人。
3. 吉林铁路运输检察院4人
文字综合岗位2人、会计审计岗位1人、检察技术和信息岗位(计算机)1人。
4. 通化铁路运输检察院4人
职务犯罪检察辅助岗位1人,民事、行政检察辅助岗位1人,文字综合岗位1人,会计审计岗位1人。
5. 白城铁路运输检察院5人
职务犯罪检察辅助岗位1人,民事、行政检察辅助岗位1人,文字综合岗位1人,会计审计岗位1人,检察技术和信息岗位(计算机)1人。
6. 图们铁路运输检察院4人
职务犯罪检察辅助岗位1人,刑事、检察辅助岗位(公诉业务)1人,民事行政检察辅助岗位1人,文字综合岗位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