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三门县事业单位招聘68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15-09-08
4、缴费确认
时间:2015年9月26日8:00-10月8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按每门人民币40元(本次2门共80元)考务费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其中拟招聘计划人数为1名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在该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相应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后的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情况,将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5年10月25日8:00 至 10月31日10:00。
已缴费确认的人员须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取得考试资格,并按准考证载明的要求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A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
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50分,两科共300分,两科笔试卷面原始成绩之和为笔试成绩,合格分为150分,达不到150分的,为笔试成绩不合格,不列入面试人选。其中《综合应用能力(A类)》为全主观题或主观题和客观题相结合,《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为全客观题,具体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可登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考试专题栏目或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下载)。
2、笔试时间:2015年10月31日上午9:30—11: 30考《综合应用能力(A类)》、下午14:00—15: 30考《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笔试后15天左右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的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合格的人数达不到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1:2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对象。结构化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前的资格确认
面试前,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入围结构化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具体办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根据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应的户口簿(以2015年9月1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门生源的考生须提供原籍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个人网上注册报名的内容不相符者,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确认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前资格确认期间出现合格人数达不到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相应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分数相同的一起递补),若最终递补后资格确认的合格人数仍达不到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相应比例的,按资格确认合格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合格的实际人数已达到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或以上的,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不作调整;资格确认合格的实际人数达不到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的,多出的招聘计划数自然取消。面试前资格确认结束后有放弃面试的不予递补。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时间:2015年9月26日8:00-10月8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按每门人民币40元(本次2门共80元)考务费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其中拟招聘计划人数为1名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在该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相应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后的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情况,将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5年10月25日8:00 至 10月31日10:00。
已缴费确认的人员须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取得考试资格,并按准考证载明的要求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A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
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50分,两科共300分,两科笔试卷面原始成绩之和为笔试成绩,合格分为150分,达不到150分的,为笔试成绩不合格,不列入面试人选。其中《综合应用能力(A类)》为全主观题或主观题和客观题相结合,《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为全客观题,具体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可登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考试专题栏目或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下载)。
2、笔试时间:2015年10月31日上午9:30—11: 30考《综合应用能力(A类)》、下午14:00—15: 30考《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笔试后15天左右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的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合格的人数达不到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1:2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对象。结构化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前的资格确认
面试前,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入围结构化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具体办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根据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应的户口簿(以2015年9月1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门生源的考生须提供原籍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个人网上注册报名的内容不相符者,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确认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前资格确认期间出现合格人数达不到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相应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分数相同的一起递补),若最终递补后资格确认的合格人数仍达不到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相应比例的,按资格确认合格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合格的实际人数已达到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或以上的,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不作调整;资格确认合格的实际人数达不到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的,多出的招聘计划数自然取消。面试前资格确认结束后有放弃面试的不予递补。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