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5年河南焦作沁阳市事业单位招聘142人公告

来源:沁阳市政府网时间:2015-09-02

  根据工作需要,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2名。简章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2名,其中:卫生系统62名,乡镇办事处67名(其中44名用于定向招聘),其他事业单位13名。(详见《2015年沁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符合各报考岗位的年龄、学历、专业和任职资格等要求。具体以《岗位表》所列条件为准;
  3、在职人员报考,需在报考人员登记表上写明在职经历,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审查后未作出结论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14日至9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2、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
  3、报考者本人须持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于通过资格初审后缴纳考务费60元: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沁阳市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请通过沁阳市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写);
  (4)报考乡镇办事处事业单位定向招聘的,须是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河南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的沁阳籍毕业生(提供户口本和证书原件复印件);下派到沁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沁阳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计划的大学生(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4年度在岗、连续任职3年以上、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沁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提供沁阳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的证明)。拟参加定向招聘的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提交有关资料,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4、报名人数与拟聘岗位名额最低比例为3:1(医疗类岗位报名人数与拟聘岗位名额最低比例为2∶1),达不到相应比例的递减拟聘岗位名额,递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因递减不再招聘的岗位,通知报考者9月21日到沁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到和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交考务费。其中,报考城乡规划管理局(岗位代码103、104)和规划执法监察大队(岗位代码105)岗位的人员不受报名比例限制,按实际报考人数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5、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5年9月24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并核对笔试准考证信息。如信息有误,由工作人员进行校正。笔试准考证保留至体检结束。
  6、其他事项:
  ①报名同时进行图像信息采集,报考者务必本人前来;
  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修改报考岗位;
  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④进入考察阶段须提交本人学历认证报告,请考生把握时间。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和违反纪律规定的,一律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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