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贵阳人民检察院招聘25人公告
来源: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时间:2015-09-02
(四)招聘岗位
检察工作辅助性岗位,如:法律文书打印、校对、送达、数据信息录入、资料整理工作等。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2日至9月5日(4 天时间)。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投档报名方式。
(1)投档。2015年9月2日9:00起至9月5日16:00时止。统一采取网上投档方式,请应聘者登录贵阳人力资源网(http://www.gyrc.cn),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完成投档申请。请提前准备JPEG、GIF或JPG格式的电子版证件照一张,证件照大小在30KB以内。
(2)资料初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并根据岗位需求分布及投档情况等,择优甄选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
凡经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应按下列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9月8日(星期二)9:00—16:00
2.现场资格复审地点:贵阳市人才服务中心(贵阳市人力资源市场<延安中路88号上紫林庵>)9楼。
参加复审的考生须带本人学历证书、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的意见,并加盖招聘单位的公章。经复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信息填写错误或失真,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报考的,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笔试(占总成绩60%)
委托贵阳市人力资源市场组织开展,时间为9月13日(星期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上午9:30—11:10。范围:《刑法》、《刑事诉讼法》、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
2.计算机技能操作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上午11:30—12:10。查看考生能否熟练运用OFFICE操作软件,准确、快速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五、面试(占总成绩40%)
由贵阳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时间为9月19日(星期六)上午9:30—16:0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不低于3:1的比例前75名进入面试,分组进行。
六、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按拟聘用人数1:1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时间为9月22日(星期二)。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察对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和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和政审对象,由贵阳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实施。时间为9月28—30日组织实施。
考察和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聘用及待遇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方能上岗。试用期为二个月,由林城派遣公司采取人才派遣的方式进行派遣。
2.试用期收入:1500元/月。
3.试用期满收入2000元/月(基本工资:1500元,各种补助:500元),社会保险由单位交纳751元,实际收入2751元以上。工作表现优异者可另获奖金。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严格按照《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任何环节如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同时取消考生录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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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辅助性岗位,如:法律文书打印、校对、送达、数据信息录入、资料整理工作等。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2日至9月5日(4 天时间)。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投档报名方式。
(1)投档。2015年9月2日9:00起至9月5日16:00时止。统一采取网上投档方式,请应聘者登录贵阳人力资源网(http://www.gyrc.cn),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完成投档申请。请提前准备JPEG、GIF或JPG格式的电子版证件照一张,证件照大小在30KB以内。
(2)资料初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并根据岗位需求分布及投档情况等,择优甄选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
凡经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应按下列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9月8日(星期二)9:00—16:00
2.现场资格复审地点:贵阳市人才服务中心(贵阳市人力资源市场<延安中路88号上紫林庵>)9楼。
参加复审的考生须带本人学历证书、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的意见,并加盖招聘单位的公章。经复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信息填写错误或失真,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报考的,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笔试(占总成绩60%)
委托贵阳市人力资源市场组织开展,时间为9月13日(星期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上午9:30—11:10。范围:《刑法》、《刑事诉讼法》、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
2.计算机技能操作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上午11:30—12:10。查看考生能否熟练运用OFFICE操作软件,准确、快速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五、面试(占总成绩40%)
由贵阳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时间为9月19日(星期六)上午9:30—16:0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不低于3:1的比例前75名进入面试,分组进行。
六、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按拟聘用人数1:1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时间为9月22日(星期二)。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察对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和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和政审对象,由贵阳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实施。时间为9月28—30日组织实施。
考察和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聘用及待遇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方能上岗。试用期为二个月,由林城派遣公司采取人才派遣的方式进行派遣。
2.试用期收入:1500元/月。
3.试用期满收入2000元/月(基本工资:1500元,各种补助:500元),社会保险由单位交纳751元,实际收入2751元以上。工作表现优异者可另获奖金。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严格按照《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任何环节如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同时取消考生录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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