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贵阳人民检察院招聘25人公告
来源: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时间:2015-09-02
因工作需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拟招聘的检察辅助人员不具有司法行政人员身份,不纳入检察机关正式编制,是检察机关事务性工作辅助人员,委托贵阳林城人才派遣公司管理。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数
1.贵阳市人民检察院20人;
2.筑城地区人民检察院(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派出机构)5人(男性)。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行,
作风正派,热爱检察工作,遵守检察工作纪律规定。
3.全日制法律类专科及以上学历。
4.能熟练运用OFFICE操作,熟练计算机中文录入,中文书写工整、规范、流畅。
5.年龄在30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6.党员优先、文字表达能力强优先。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过行政、刑事处罚,受到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或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曾被开除公职的。
3.其他不适合在检察机关机关工作的人员。
一、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数
1.贵阳市人民检察院20人;
2.筑城地区人民检察院(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派出机构)5人(男性)。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行,
作风正派,热爱检察工作,遵守检察工作纪律规定。
3.全日制法律类专科及以上学历。
4.能熟练运用OFFICE操作,熟练计算机中文录入,中文书写工整、规范、流畅。
5.年龄在30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6.党员优先、文字表达能力强优先。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过行政、刑事处罚,受到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或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曾被开除公职的。
3.其他不适合在检察机关机关工作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