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市巢湖市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时间:2013-05-23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经查分程序后公布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见招聘岗位表)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同为面试人选(须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内)。
结构化面试参照原人事部《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办法》、《安徽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细则》等规定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心理素质与应变能力等,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保留2位小数)。
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成绩计算
《综合知识》与《专业知识》(或《职业能力测试》)按4:6权重合成计算笔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权重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三)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的、专业知识(或《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的顺序依次排序确定(须在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内,下同)。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缺额,从所招聘岗位对应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由市人社局会同相关招聘部门联合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或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应聘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资格。因考察不合格缺额,从所招聘岗位对应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愿放弃产生缺额的从所招聘岗位对应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一次性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同上要求。
(六)自主择岗
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其聘用的,进入聘用环节。对招聘人数在2人以上的岗位实行自主择岗。自主择岗是指根据公布的招聘岗位(择岗前在市人社局网站公布),由入围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分别选择岗位或单位。自主择岗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进行,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为择岗。对不按时参加自主择岗和不愿择岗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参加择岗人员自主择岗后进入聘用环节。
自主择岗由市人社局会同相关招聘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七)聘用
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的人员由市人社局统一介绍到单位报到,如一周内不报到或报到后不按时上岗,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办理入编手续,与所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首聘期限3-5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
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巢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市监察局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82185834(巢湖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0551-82392792(巢湖市监察局)
查询网站: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jcrs.cn)
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