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5年江苏东海县新教师招聘168人公告

来源:江苏人事考试网时间:2015-07-17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意见》和《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乡镇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6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专业岗位。

2.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东海县2015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 7月29日—31日上午7:30—12:00,下午3:00—6:30。

2.报名地点:东海县教育局群众工作站(教育局大楼后面)。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报到证;往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未就业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已就业需提供。工作单位有主管部门的,还需主管部门同时盖章同意);专科学历的需提供户口本;已婚者需提供当地计生主管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须本人现场报名。请报名者自行下载、填写《东海县2015年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正反面打印)并粘贴近期同底版二寸免冠照片2张。

4.报名费:报名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进入面试人员,另交面试费100元。特困家庭毕业生持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工会组织核发的《特困职工证》,免收费用。

5.报名注意事项: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东海县教育信息网公示。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时间另行通知。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笔试、面试由东海县教育局统一组织。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考试范围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时间: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之内在东海县教育信息网、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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