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5年云南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40人公告

来源:湖南人事考试网时间:2015-07-16

(四)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核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核,如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公示

确定的拟聘人员在云南省水利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凭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的聘用通知,由用人单位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以下材料,办理聘用手续: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流(调)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

2.拟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及岗位所需资格证书。

3.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证明。

拟聘人员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云南省水利厅应当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招聘单位必须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进行全程监督。招聘纪律,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执行。

(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和招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云南省水利厅网站(http://www.wcb.yn.gov.cn/)向社会发布。

未尽事宜由云南省水利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一)省水利厅人事处:0871-63610010

(二)省监察厅驻水利厅监察室:0871—63619134

(三)省水文水资源局:0871-68312102 ;68317257

(四)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0871—63191418

(五)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0871—64173722

(六)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0871-68308698

(七)省调水中心:0871-65100891

附件下载:

2015年云南省水利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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