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5山东宁阳县事业单位招聘260人公告

来源:山东人事考试网时间:2015-06-26

    五、公示选岗及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符合聘用条件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考同一岗位代码(岗位代码招聘人数2人含2人以上的)的考生,按照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单位。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一般不低于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8—5620056

    附件下载
    1、2015年宁阳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汇总表.xls
    2、2015年宁阳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须知.doc
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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