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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南长沙市望城区公开招聘和选调120名教师简章

来源:长沙市望城区政府网站时间:2015-04-08

4.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包括报名资格初审、试教(面试)前资格复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再审和办理相关手续时的资格终审等环节。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15年5月8日至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17:30。地点在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局(望城区行政中心投融资中心三楼),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毕业证(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其中应届毕业生为就业推荐书)、教师资格证(2015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教育专业培训合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英语水平等级证(英语教师岗位)、职业资格证(区职业中专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焊接技术应用专业)等材料,长郡月亮岛学校选调教师岗位还需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任教(职)经历证明。
(3)凡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或不予聘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试教(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试教(面试)环节。
5.试教(面试)
(1)试教(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试教(面试)人选根据各岗位的招聘和选调计划数,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如低于上述比例,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3)试教和面试结合进行,满分为100分。试教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课堂教学效果以及所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普通话水平(英语岗位含口语)、临场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情况。区职业中专岗位应聘人员试教(面试)后还需即时考核现场操作,现场操作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动手能力,满分为100分。试教(面试)合格线为75分,低于合格线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4)幼儿园及中小学招聘和选调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试教(面试)×60%。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区职业中专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试教(面试)成绩×30%+操作成绩×30%。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6.体检
(1)体检人选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根据各岗位的招聘和选调计划数,按1∶1的比例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实施。
7.考察
由区公开招聘和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调阅、审查体检合格者的档案资料,并进行考察。
在体检环节和考察环节,如出现弃权或不合格者,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同一环节递补不超过一次)。如考察合格后,拟录用对象放弃该岗位,不再递补。
五、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按照择优的原则,根据岗位的招聘和选调计划数,依1∶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并确定拟录取聘用人员名单。
2.拟录取聘用人员名单经区教育局初审,由区人社局复核,报区公开招聘和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长沙市望城区政府门户网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办理相关手续。
3.所有招聘计划数为2人及以上的岗位均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聘用人员自主选择学校。
4.聘用人员未按时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5.具有在职在编教师身份的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商调手续,由其本人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所有聘用教师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列入望城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管理。
6.招聘和选调的教师岗位等级待参加学校岗位竞聘后确定。
7.本次招聘和选调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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