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郴州市事业单位招聘2955人公告
来源:郴州市人社局时间:2015-03-20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分别由市、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4.注意事项。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岗位匹配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七)选岗
相同专业在市直或各县市区内进行合并招聘的岗位,在公示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人社局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实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或下达聘用通知,市、县市区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四、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需进行笔试岗位的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须保留至办理聘用手续后),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免笔试岗位的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
3.面试后,在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中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属于最低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下的岗位不进行递补;属于最低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4.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后放弃的人员,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政府人社部门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各地涉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聘的优惠政策,请咨询当地组织人社部门。
五、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
中共郴州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0735-2871250;
郴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5-2871958;
北湖区委组织部,0735-2220265;
苏仙区委组织部,0735-2888528;
资兴市人社局,0735-3326358;
桂阳县人社局,0735-4469972;
宜章县人社局,0735-3713858;
永兴县委组织部,0735-5532079;
嘉禾县委组织部,0735-6626617;
临武县委组织部,0735-6266516;
汝城县委组织部,0735-8268779;
桂东县人社局,0735-8630878;
安仁县人社局,0735-5236258。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分别由市、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4.注意事项。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岗位匹配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七)选岗
相同专业在市直或各县市区内进行合并招聘的岗位,在公示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人社局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实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或下达聘用通知,市、县市区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四、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需进行笔试岗位的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须保留至办理聘用手续后),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免笔试岗位的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
3.面试后,在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中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属于最低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下的岗位不进行递补;属于最低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4.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后放弃的人员,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政府人社部门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各地涉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聘的优惠政策,请咨询当地组织人社部门。
五、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
中共郴州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0735-2871250;
郴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5-2871958;
北湖区委组织部,0735-2220265;
苏仙区委组织部,0735-2888528;
资兴市人社局,0735-3326358;
桂阳县人社局,0735-4469972;
宜章县人社局,0735-3713858;
永兴县委组织部,0735-5532079;
嘉禾县委组织部,0735-6626617;
临武县委组织部,0735-6266516;
汝城县委组织部,0735-8268779;
桂东县人社局,0735-8630878;
安仁县人社局,0735-5236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