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5年湖南公务员考试公告

来源:湖南人事考试网时间:2015-01-21

  三、报考办法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1.提交报名信息的时间和网站
  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9:00至3月26日17:00。
  在此期间,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的人员登录“湖南领导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报考其他职位的人员直接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也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或湖南省公务员局网的报名链接登录“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
  2.需要提前资格审查的职位
  报考定向招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职位的人员,需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书面推荐,经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资格审查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3.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4),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本次考试不组织全面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部分项目的自动筛选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全面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和职位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任。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省直招录机关联系方式详见省直机关招考职位表,市级及以下招录机关联系方式见各市州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
  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期间,每天发布一次各职位报考人数信息。在此期间,报考人员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二)报名确认
  1.确认时间和网站
  报名确认的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9:00至4月4日17:00。报考省直单位的人员请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报考法院系统和检察院系统的人员请登录“湖南领导人才网”,报考选调生、市州及以下机关的人员请登录报考单位所在市州人事考试网进行确认。
  2.上传照片
  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在上传照片前,请到湖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3.缴费
  根据我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4.注意事项
  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
  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级政府民政部门或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可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全省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时间统一为2015年4月3日9:00-17:00。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人员在网上确认后(上传照片后,请不要进行网上缴费),可就近到省、市州人事考试部门办理减免考务费和报名确认手续,联系方式详见《公务员考务咨询电话、确认网址、费用减免工作联系表》(附件5)。
  (三)笔试最低开考比例
  一般职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法医职位、监狱与戒毒单位医学类职位,法院审判业务(含执行人员、审判法官助理、执行法官助理,下同)、检察院检察业务(含侦查,下同)职位,以及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等招考职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可以为1∶3。公安机关面向公安学类毕业生招录的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具体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以招考职位表为准。
  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或退还报名费。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并确认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4月20日9:00至4月24日17:00在报名确认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报考服务与管理
  报名与确认期间,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部门和招录机关安排专人,做好咨询服务。
  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和考试部门及时掌握报名情况,整理报名信息。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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