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湘潭韶山海关招聘协管员的公告 22名
来源:湘潭人事网时间:2015-01-15
经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参加笔试。
(三)面试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考生1:2的比例,并依据笔试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
(五)其他事项
因体检不合格被淘汰或聘用后没有到岗等原因,我关将视情况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补录或空缺该名额。
五、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我关按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一年,上岗前组织为期一周的军训及业务培训。
六、 工资待遇
根据用人单位所在地工资标准确定基本工资水平,同一地区、同类岗位执行同一标准;社会保险、津贴补贴、加班费等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标准。每月收入约为2000-3000元(含五险自缴部分)。
七、本次招聘政策和有关问题由韶山海关招聘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相关资讯网站链接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湘潭市人才服务网进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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