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市市直、区直机关面向市县党政机关遴选优秀年轻干部公告
来源: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13-05-22
为进一步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储备力度,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选拔链,长春市委组织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市县党政机关遴选优秀年轻干部到长春市市直、区直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遴选面向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进行。
长春市市直机关公务员、长春市2009届至2012届乡镇街道选调生、省法院系统2011届和2012届选调生、基层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不参加此次遴选。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 行政职级为主任科员以下;
4. 年龄在45岁以下(196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 报考党委部门职位的须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6. 符合有关任职回避相关规定;
7. 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其它不适合在党政机关工作的情况;
8. 身体健康;
9. 符合相关职位报考条件(其中,工作经历年限按截止到2013年5月1日计算)。
二、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考生可登陆“长春党建网”(www.ccdj.gov.cn)或“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changchun.gov.cn)查询遴选职位、资格条件、相关要求等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6月2日 上午8 :30——11:30
下午13:00——16:30
2、报名地点:长春市人才市场三楼(长春市安达街229号)
3、报名须知:报名考生需下载《2013年长春市市直、区直机关面向市县党政机关遴选优秀年轻干部报名推荐表》,认真填写相关事项后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学历学位证明、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任现职文件复印件;《报名推荐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供同版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
4、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要求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在长春市集中进行。每个岗位招考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合并相近岗位,不能合并的,该岗位取消招录。根据笔试成绩,在及格人员中按每个岗位招考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
各招考部门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则依次进行递补。
五、办理手续
对考察合格的人选,各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长春市委组织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批,并办理相关转任手续。
政策咨询电话:
长春市委组织部:0431-88776158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31-89871369
附件:
1、2013年长春市各级机关遴选公务员职位一览表(合公告).xls
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