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福建省石狮市公开招聘8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来源:泉州人事考试网时间:2013-05-22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5月28日上午8:00至6月1日下午17:30前)。报考人员应在报名缴费成功后,通过登录泉州人事考试网考生通道,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期间,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可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
(四)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6月17日上午8:00至6月19日17:30前)。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初审合格后,通过登录泉州人事考试网考生通道,自行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必须保管好笔试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报考人员不得用《报名信息表》代替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注意事项。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符合招聘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政府序列(即主管部门代码为01至17的单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但情况特殊的,由石狮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原计划开考。报考人员因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要求而不能取得考试资格的,若符合其他岗位的招聘条件,可于报名结束后在组织人事部门的统一组织下,选择可报考的岗位进行改报。对因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要求或资格初审不合格而不能取得考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建行网银将于笔试结束后半个月内退还其已缴纳的报名费。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A卷,题型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2、笔试时间。2013年6月22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设在石狮市区,具体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4、加分办理。根据省、市有关规定,为下列符合笔试加分优惠政策的人员办理笔试加分手续:
(1)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考生;
(2)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3)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其中,在最后一学年(正式毕业前)入伍并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退役士兵,视为符合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4)符合《中共石狮市委 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自愿不再生育户、计划生育贫困户和农村一女、二女结扎户子女实施就学就业优惠政策的决定》(狮委[2009]9号)文件规定加分条件的考生。
特别说明:(1)除闽人发〔2006〕10号文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考生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2)报考专门岗位的考生和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考生,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加分手续办理具体事宜将在石狮市人才网发布,请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及时关注。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卷面成绩将于笔试结束约10个工作日后在石狮市人才网(www.sshr.net)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6、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卷面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均为50分(加分后,下同)。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一律不予参加面试或考核。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
2、面试人选资格复审。由组织人事部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限内完成。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的计算。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1的岗位,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该岗位取消招聘。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比例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