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林业厅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未知时间:2014-08-03
(三)体检。
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及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拟聘人选统一到指定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待定。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后,择优聘用。拟招聘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www. gdrst.gov.cn)和广东省林业厅门户网站(http:// www.gdf.gov.cn)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有关情况说明
(一)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暂缓就业)。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对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位者,所签聘用协议将自动失效。
(二)社会人员包括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人事关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按该应聘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合格者中依次等额替补。
(四)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五)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六)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七)本公告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林业厅负责解释。
咨询单位:广东省林业厅人事处 ;咨询电话:020-81931022
监督单位: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省林业厅纪检组、监察室
监督电话:020-81963816
附件:广东省林业厅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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