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4年北京市丰台教委所属事业单位第三批(应届)招聘100人公告

来源:未知时间:2014-08-01

2014年丰台教委所属事业单位第三批(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丰台区教育系统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28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一定的教学能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根据生源不同,还分别应满足以下条件:

1、北京生源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2014届北京生源毕业生,以及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2013届未派遣北京生源毕业生。

2、非北京生源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且能正常参加2014年度就业派遣;所修成绩全部合格,无不及格或补考记录;大学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4年12月31日);

(五)具体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2014年丰台教委所属事业单位第三批(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二、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请应聘人员于8月8日9:00-8月9日17:00登录丰台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58.129.0.72/ogr/)进行网上报名,一人限报一个岗位;初次登录该系统进行报名,请先注册新用户,并记住“用户名”和“密码”,以便再次登录。由教委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者请自行打印《报名表》,资格审核和初试时需携带《报名表》。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为8月12日(周二)上午8:30-11:30,地点为丰台社区学院(丰台区望园东里23号)。请应聘人员本人携带齐全以下资料原件参加资格审核:

1.《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

3.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证书)、专业英语证书;

4.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推荐表上须明确标注毕业生的培养方式(统招统分、并轨、非定向等)、生源地、学历、学制和毕业时间;

5.毕业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已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

6.北京生源考生需携带本人户口本原件;

7.2013届未派遣的北京生源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由毕业高校开具的档案存放在该校且未派遣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8.招聘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初试

初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初试即试讲或说课,初试或说课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初试于8月14日前完成。

初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在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bj.bjft.gov.cn)公布。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初试成绩合格人数1:3的比例,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复试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按初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定拟进入复试人员。

(四)复试

复试由丰台区教委统一组织。复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由教委通知复试人员。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考核和体检环节。

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综合成绩将在丰台区人力社保局网站公布。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综合成绩合格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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