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4年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招聘事业编人员95名公告

来源:未知时间:2014-07-31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8月8日至8月17日(每天8:30-18:00)期间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http://www.rst.gansu.gov.cn) 网站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的照片经审核通过后,再缴费)。

1.上传照片

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先上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人员必须通过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免冠标准彩色证件电子照片后,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经该工具审核不通过的,请重新选择或处理照片直至审核处理通过后再保存和上传;报考人员未使用该工具审核处理而自行上传的照片,无法完成网上报名确认。

2.缴费

照片上传并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须于8月18日18:00前登陆报名系统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考试报名费150元。未按期进行上传照片和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和缴费成功后,于8月27日至29日(每天8:30-18: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后续各环节都需要使用,不得遗失。

四、笔试

(一)笔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1:3。达不到1:3比例又无法通过压缩招聘计划至开考比例的,该岗位招聘计划自动取消,由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将应聘人员缴纳的报名费退还本人。对于取消和压缩招聘计划的岗位,将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网站公布。

(二)笔试内容

1.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岗位:税收基础知识占20%,计算机专业知识占60%,写作占20%;

2.专职教学税收专业岗位:税收知识占50%,会计基础知识占20%,法律基础知识占10%,写作占20%;

3.专职教学会计专业岗位:会计知识占50%,税收基础知识20%,法律基础知识占10%,写作占20%;

4.专职教学法律专业岗位:法律知识占50%,税收基础知识占20%,写作占30%。

(三)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上午9:00至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笔试携带证件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身份证遗失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有效户籍证明。

(五)成绩查询

应聘人员于9月中旬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 )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于9月中旬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网站公布。资格复审人选,按照岗位招聘计划3倍的数量及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确定,若出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时,资格复审人选依次递补,最多递补两次。

资格复审时,甘肃省国家税务局根据网上报名信息(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提供的能反映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有效证件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招聘岗位有户籍或生源地限制的,考生还须携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 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等证明材料,按照岗位要求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同时应聘人员还需携带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同底2寸证件照2张。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要真实、准确。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审核认定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职应聘人员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对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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