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省黔南州州直院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黔南州人社局时间:2014-07-30
为深化州直院校人事制度改革,增强州直院校活力,优化人员结构,根据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4年州直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4〕10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州直院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紧缺专业人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州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州教育局和相关院校负责人组成州直院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进行此次招聘工作。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结构化面试与专业能力测试以及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职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的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毕业生。
2.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的省外户籍2014届毕业生。
3.由省级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黔南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黔南州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上五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符合招聘学校职位要求所需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7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对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文件要求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
5.由省级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黔南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黔南州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上五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6.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14年7月31日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2.截止2014年7月31日仍未满服务期限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非2014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8.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五、工作时间安排
1.信息发布:2014年7月30日通过“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qn.lss.gov.cn)和“黔南州教育网(http://www.qnzjyj.cn/)”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2.报名:2014年8月1日至8月6日。考生通过“黔南州教育网公告公示栏”自行下载“黔南州州直院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进行填写,填写好后发至各招聘学校邮箱(附件1)进行网上报名(注明邮件主题为“州直院校招聘报名表+姓名”)。报名表由各招聘学校下载并打印留存供资格审查和考察等使用。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考生收到报名回复即为报名成功,报名不成功的请电话联系各招聘学校。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黔南州州直院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并完整填写本人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3.资格审查:
2014年8月12日至13日考生需提供本人以下资料到黔南州教育局政治处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确认的同时缴纳考务费100元。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打印本人报名信息表2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4)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应加盖县级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5)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须提供服务县(市、都匀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出具的书面证明。
(6)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有效退役证明。
(7)获得相应专业技术等级资格、执业(职业、上岗)资格或有特殊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装订成2份送现场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材料审核的报考人员方能进行下一步考试程序。
招聘职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考,个别紧缺职位报名人数较少的,由州直院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州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确定是否进行招考。
4.考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总分100分,并按面试成绩占4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60%分别计入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专业能力测试×60%”。
(1)结构化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按4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内容为职位应具备的综合知识。所有职位按照专业类别进行面试。考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得进入专业能力测试环节,取消招聘资格。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专业能力测试。
面试时间:2014年8月15日上午9:00准时进行。
面试地点:黔南师院附中。
(参加面试的考生于8月15日上午7:40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达黔南师院附中参加现场抽签,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进行现场抽签后进入指定的侯考室等待面试(实行封闭管理),在等待面试期间不得随意走动和喧哗,保持考场安静。面试结束获知面试结果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
考生成绩于2014年8月18日在“黔南州教育网”公布。
(2)专业能力测试:每个职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按6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是对考生进行实践动手能力测试,不举办任何培训班,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专业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取消招聘资格。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体检。